一般销售条款
第一条 定义
在本一般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客户”:指卖方的共同承包商,其保证其拥有法国法律和判例法所定义的消费者身份。因此,明确规定该客户的行为不属于任何通常或商业活动。
• “交付”:指将客户订购的产品首次送达订购时指明的交付地址。
• “产品”:指网站上提供的所有产品。
• “领土”:指法国本土(不包括DOM/TOM)。
第二条 目的
这些一般条件管辖卖方向其客户销售产品的行为。
客户明确告知并承认该网站面向消费者,专业人士必须联系卖方的销售部门才能享受单独的合同条件。
第 3 条 接受一般条件
客户承诺在支付网站上的产品订单之前仔细阅读并接受这些一般条款。
这些一般条件通过链接在网站的每个页面底部引用,必须在下订单之前查阅。
请客户仔细阅读、下载、打印《一般条款》并保留一份副本。
卖方建议客户阅读每个新订单的一般条款,该条款的最新版本适用于任何新的产品订单。
通过点击第一个按钮下订单,然后点击第二个按钮确认订单,客户确认已阅读、理解并无限制或条件地接受一般条款。
第四条 在网站上购买产品
为了能够购买产品,客户必须年满 18 岁并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或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则必须能够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证明。
客户需填写网站上提供的表格,提供可识别其身份的信息。符号 (*) 表示必填字段,客户订单必须填写才能由卖方处理。客户可在网站上查看订单状态。如有需要,可使用特定承运商的在线追踪工具追踪货物运送情况。客户也可随时通过电子邮件 makdamia@outlook.fr 联系卖方销售部门,了解订单状态。
客户下单时向卖方提供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且最新。卖方保留通过任何适当方式要求客户确认其身份、资格及所提供信息的权利。
第五条 命令
第5.1条 产品特性
卖方承诺展示产品的基本特征(在网站上提供的信息表上)以及客户根据适用法律必须收到的强制性信息(在这些一般条件中)。
客户承诺在网站下订单之前仔细阅读此信息。
除非网站上另有明确说明,卖方销售的所有产品都是新的,并且符合现行的欧洲法规和法国适用的标准。
第 5.2 条 订购程序
产品订单直接在网站上提交。客户下单时,必须遵循以下步骤(但请注意,根据客户主页的不同,步骤可能略有不同)。
5.2.1. 产品选择和购买选项
客户必须点击相关产品并选择所需的特性和数量来选择所需的产品。选定产品后,产品将被放入客户的购物车。客户可以随意添加任意数量的产品。
5.2.2. 命令
选定产品并放入购物车后,顾客必须点击购物车并检查订单内容是否正确。如果顾客尚未确认,系统将要求其进行身份验证或注册。
一旦顾客确认了购物篮中的内容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注册,就会向他/她显示一份自动完成的在线表格,其中汇总了价格、适用税费以及(如适用)运费。
请客户在确认订单内容之前检查订单内容(包括订购产品的数量、特性和参考、账单地址、付款方式和价格)。
然后,客户可以按照网站上的说明支付产品费用,并提供开具发票和交付产品所需的所有信息。
对于有可用选项的产品,当选择了正确的选项时,就会出现这些特定的参考。
所下的订单必须包含正确处理订单所需的所有信息。
客户还必须选择所需的送货方式。
5.2.3. 确认收货
完成上述所有步骤后,网站上将出现一个页面,确认已收到客户的订单。订单确认书的副本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客户,前提是客户在注册表单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正确无误。
卖方不通过邮寄或传真发送任何订单确认。
5.2.4. 计费
在订购过程中,客户必须输入开具发票所需的信息((*)符号表示必须填写客户订单才能由卖方处理的必填字段)。
客户必须特别清楚地指明与送货有关的所有信息,特别是准确的送货地址,以及送货地址的任何可能的访问代码。
然后,客户必须指定所选的付款方式。
客户在线填写的订单表格,以及卖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客户的订单收据均不构成发票。无论订单或付款方式如何,客户在收到产品时,都将在包裹内收到原始发票。
5.3. 订单日期
订单日期为卖方在线确认收到订单的日期。网站上显示的截止日期仅从此日期开始计算。
5.4. 价格
对于所有产品,客户将在网站上找到以欧元显示的价格,包括所有税费以及适用的运费(取决于包裹的重量,不包括包装和礼品、送货地址和所选的承运人或运输方式)。
价格包含增值税 (VAT),税率以订单日期为准。适用税率的任何变更均可能自新税率生效之日起影响产品价格。
适用的增值税率以所售产品价值的百分比表示。
卖方供应商的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网站上显示的价格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有特别优惠或促销活动,价格也可能调整。
所示价格有效,除非出现严重错误。适用价格为客户下单当天网站上显示的价格。
5.5. 产品的可用性
产品缺货信息通常会在相应产品页面上显示。卖方也可能通知客户产品补货信息。
无论如何,如果在订购时未注明不可用,则卖方承诺在产品不可用时立即通知客户。
卖方可应客户的要求:
一旦缺货产品恢复供应,立即发货所有产品,
可以先部分发货,等到其他产品到货后再发货剩余部分,但需明确告知可能产生的额外运输费用。
或者提供客户接受的具有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替代产品。
如果客户决定取消其对不可用产品的订单,则其将在付款后三十 (30) 天内获得对不可用产品支付的全部款项的退款。
第六条 撤销权
撤回权的条款在本条款和条件附录 1 中的“行使撤回权的条款”部分中提供,可通过您的客户帐户直接访问。
第七条 付款
7.1. 付款方式
客户可以使用卖方提供的方法在网站上在线支付产品费用。
客户向卖方保证,他拥有使用所选付款方式所需的所有授权。
卖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在网站上进行在线支付时在线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特此明确说明,在网站上提供的所有付款信息都将传输到网站的银行,而不会在网站上处理。
7.2. 付款日期
如果使用信用卡进行单次付款,则客户在网站上下达产品订单后,其账户将被扣款。
如果部分交付,则全额款项最早将在第一批包裹发出时从客户账户中扣除。如果客户决定取消订单,但产品已无法供应,则退款将按照本通用条款和条件第5.5条最后一段的规定进行。
7.3. 延迟或拒绝付款
如果银行拒绝从卡或其他付款方式扣款,客户必须联系卖方的客户服务部门,以便通过任何其他有效的付款方式支付订单。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反对、拒绝或其他原因)导致客户所欠资金流的转移变得不可能,则订单将被取消,销售将自动终止。
第八条 证明和存档
根据《消费者法》第 L.134-2 条,与客户签订的任何合同,如果订单金额超过 120 欧元(含税),卖方将保存该合同十年(10 年)。
卖方同意存档此信息以确保交易监控,并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合同副本。
如果发生争议,卖方将有机会证明其电子跟踪系统是可靠的,并且可以保证交易的完整性。
第九条 所有权的转让
在客户全额付款之前,卖方仍为所交付产品的所有者。
上述规定并不妨碍在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收到保留所有权的产品时,将产品的灭失或损坏风险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损坏风险转移给客户。
第十条 交付
产品交付条款在本协议附录 2 中提及的“交付政策”中规定,可通过网站每个页面的底部超链接访问。
第十一条 包装
产品将按照现行运输标准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在交付过程中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客户承诺在根据附录1(行使退货权的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条件退回产品时,也遵守相同的标准。
第十二条 保证
12.1. 合规保证
《消费者法典》第L.211-4条规定:“卖方必须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并对交付时存在的任何不符情况承担责任。如果合同规定由卖方负责或由卖方负责实施,则卖方还应对因包装、装配说明或安装而导致的任何不符情况承担责任。”
消费者法典第 L.211-5 条:为遵守合同,货物必须:
1° 适用于类似商品的通常用途,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
- 与卖方给出的描述相符,并具有后者以样品或模型形式向买方呈现的品质;
- 呈现买方根据卖方、生产商或其代表在广告或标签中作出的公开声明可以合理期待的品质;
2° 或具有双方共同商定的特性或适合买方寻求的任何特殊用途,并提请卖方注意且卖方已接受。
卖方必须交付合规的产品,即适用于类似商品的预期用途,并与网站上的描述相符。此合规性还假定产品具有买方根据卖方在广告和标签等公开声明中做出的合理预期的品质。
在此背景下,卖方可能对交货时存在的一致性缺陷以及由其负责或在其责任下进行的包装、装配说明或安装所导致的一致性缺陷承担责任。
因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为产品交付后两(2)年。(《消费者法典》第L.211-12条)
如果产品不符合规定,客户可自行决定要求更换或维修产品。但是,如果考虑到产品价值或缺陷程度,客户选择的方案与其他可能方案相比明显不合理,卖方可不采用客户选择的方案,直接退款。
如果无法更换或维修,卖方承诺在收到退回产品后 30 天内退还产品价格,并要求客户将产品退回至以下地址:
Makdamia 17 rue Xavier Bichat 77340 Pontault-Combault。
最后,在货物交付后的六 (6) 个月内,客户无需提供产品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证明。
明确指出,此合法合规保证与在适用的情况下针对产品授予的商业保证无关。
12.2. 隐藏缺陷保证
卖方对所售产品中存在的隐性缺陷负有保修义务,这些缺陷会导致产品无法达到预期用途,或严重影响产品用途,以致客户在知晓这些缺陷的情况下不会购买该产品,或支付的价格会更低。(《民法典》第1641条)
此保证允许能够证明存在隐藏缺陷的客户选择:如果退回产品则退还产品价格;如果未退回产品则退还部分价格。
如果无法更换或维修,卖方承诺在收到退回产品后30天内全额退款,并要求客户将产品退回至以下地址:Makdamia 17 rue Xavier Bichat 77340 Pontault-Combault。因隐蔽缺陷引起的诉讼,客户必须在发现缺陷后两(2)年内提起。(《民法典》第1648条第1款)
第十三条 责任
如果由于客户原因导致合同义务未能履行或履行不力,尤其是在客户下订单时,卖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责任。
当延迟或不履行的原因与法国法院和法庭判例法所定义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关时,卖方不应对任何延迟或不履行承担责任,或被视为未能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
进一步明确,卖方不控制直接或间接链接到本网站的网站。因此,卖方对在该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仅供参考,卖方不对其内容提供任何保证。
第十四条 个人信息
卖方通过网站收集客户的个人数据,包括通过 Cookie。客户可以按照浏览器提供的说明禁用 Cookie。
卖方收集的数据用于处理在网站上下的订单、管理客户的帐户、分析订单,并且如果客户选择了此选项,则向他们发送商业勘探邮件、新闻通讯、促销优惠和/或特价销售信息,除非客户不再希望收到卖方的此类通信。
卖方将根据其向 CNIL 做出的声明,为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执行以及法律的遵守,对客户的数据保密。
客户可以随时通过访问其帐户或点击电子邮件中收到的每封优惠底部为此目的提供的超链接来取消订阅。
这些数据可能会全部或部分地传达给卖方参与订购流程的服务提供商。出于商业目的,卖方不会将其客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透露给任何商业伙伴。
根据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相关法律,客户有权访问、更正、反对(基于正当理由)和删除其个人数据。客户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makdamia@outlook.fr或致函Makdamia(地址:17 rue Xavier Bichat, 77340 Pontault-Combault)行使此权利。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条款和条件的“隐私政策”部分。
第十五条 投诉
卖方向客户提供“客户电话服务”,号码为:0650195552(非收费号码)。
客户的任何书面投诉必须发送至以下地址:Makdamia 17 rue Xavier Bichat 77340 Pontault-Combault。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所有视觉和音频元素,包括所使用的底层技术,均受版权、商标法和/或专利的保护。
这些元素是卖方的专属财产。任何发布网站并希望创建指向该网站的直接超链接的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请求卖方授权。
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授予此授权。此链接必须根据卖方的要求删除。严禁使用框架或内联链接等技术建立指向本网站的超文本链接。
第十七条 一般条款的有效性
任何现行法律法规的变更,或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使本一般条款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无效的裁决,均不影响本一般条款的有效性。此类变更或裁决绝不授权客户无视本一般条款。
对于总部位于法国的公司,本文未明确说明的任何条件将按照零售业的惯例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一般条款的修改
只要该网站在线可用,这些一般条件就适用于在该网站上进行的所有在线购买。
本通用条款已明确注明日期,卖方可随时修改和更新。适用的通用条款为订单下达时有效的条款。
条款和条件的变更不适用于已购买的产品。
第十九条 管辖权和适用法律
这些一般条件以及客户和卖方之间的关系受法国法律管辖。
如果发生争议,只有法国法院才有管辖权。
但是,在诉诸仲裁或国家法院之前,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与本合同的有效性有关的争议),我们将优先本着忠诚和诚信的精神进行谈判,以期达成友好协议。
希望进行协商的一方必须以挂号信函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附上回执,说明争议的构成要件。如果双方在十五(15)天后仍无法达成协议,则争议将提交至下方指定的主管法院。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直至谈判结束,双方均不得针对彼此及谈判争议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作为例外,双方有权将案件提交简易法院或根据请求请求签发命令。除非另有明确要求,在简易法院提起的任何诉讼或根据请求执行的任何程序均不导致双方放弃友好和解条款。
附录 1
鉴于我们产品的易碎性和敏感性,我们无法退货,我们将寻求友好的解决方案。
附录 2
送货政策
配送区域
所提供的产品只能在该地区交付。
无法向位于该地区以外的任何送货地址下订单。
产品将运送至客户在订购过程中指定的送货地址。
运送时间
网站上会列出从准备订单到开具发票,再到发货的库存产品所需的交付周期。这些交付周期不包括周末和公共假日。
如果注册表中显示的电子地址正确,则在发送产品时将自动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
交货时间和费用
在订购过程中,卖方向客户说明所购买产品的可能交货时间和方式。
运费根据配送方式计算。客户需在购买产品价格之外支付该费用。
网站上详细列出了交货时间和费用的详细信息。
交货条款
包裹将在客户签名并出示身份证明后送达。
如果客户不在场,我们会给客户留下一张名片,以便他们从邮局领取包裹。
配送问题
在线订购流程结束时,在确认订单之前,客户会被告知选择承运人时设定的交货日期。
约定的交货期限为最长三十 (30) 天。若未能按时交货,客户必须正式通知卖方,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交货。若未按时交货,客户可解除合同。
自收到终止函之日起,卖方应立即向客户偿还产品支付的全部金额,包括税费和运费,并采用客户购买产品时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
卖方对产品负责,直至产品交付给客户。需要提醒的是,客户有三 (3) 天的时间通知承运人任何在交付时发现的损坏或部分损失。
2022年3月2日